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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分类:联盟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0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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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文件 智军联字〔2019〕4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盟各会员:2019年1月28日,联盟2018年度会员大会审议修订了《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新修订《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概要描述】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文件 智军联字〔2019〕4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盟各会员:2019年1月28日,联盟2018年度会员大会审议修订了《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新修订《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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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文件

 

智军联字20194

 

关于印发《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盟各会员:

2019年1月28日,联盟2018年度会员大会审议修订了《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新修订《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9年4月3

 

 

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保障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常开展业务工作,充分体现为会员服务的宗旨,确保为会员服务的范围、方式和内容的有效性,加强会费管理,确保会费收入能更好地用于联盟建设和组织活动,特制订联盟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

根据《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民政局社团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会费收取的规定、联盟章程,结合本联盟的工作特点,制定本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会费标准

(一)理事长单位:20000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15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10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4000元/年。

第四条  会费的收取

(一)会费是联盟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各会员有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二)会费收取时间为:被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此后每年该月即为该会员缴纳会费的时间;

(三)会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寄;

(四)联盟及分支机构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单位分别收取会费。

第五条  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联盟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二)联盟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财务管理制度》设专账严格管理;

(三)联盟定期向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审查;

(四)联盟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主动按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第六条  会费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

(一)会员有权在宣传中表明联盟会员身份,使用联盟logo

(二)会员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面向会员单位的交流活动;

(三)会员有权申请参加联盟组织的相关技术领域科研活动;

(四)会员有权享受联盟推送的免费信息服务。

第七条  除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外,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制定或调整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所做调整,如不能及时通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须及时通报会员后试行,并在年度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

第九条 本办法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主送:各会员单位

抄送:联盟监事会

中关村科创智慧军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9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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